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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补考、重修安排

    发布日期:2012-05-07 点击量:

    1、本学期补考、重修考试,没有在教务处报名又没有在本考试安排公布之前来院教科办办理补报手续者不予安排考试。

    2、考生必须按时到考场就座,监考教师可以按照《澳门新浦新京5197考试工作条理》临时调换考生座位,考生如拒绝调换,不予下发试卷考试;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证件(员工证、身份证、考试证),没有证件者不予考试,使用假证件者追究责任。

    3、通识教育课(全校公共课,包括公共外语、数学、计算机、政治理论课、体育)不及格的考生,补考时间和地点上教务处网页查看课程所在学院的补考通知。

    4、个别员工所考课程如果与公共课考试时间冲突,提前到院教科办说明情况,另行安排,否则责任自负。考试时间如果与正常上课时间冲突,考生自己权衡是否向任课教师请假参加考试,不必再到学院教科办询问。

    5设计类课程考试方式、地点请到院教学办咨询,联系电话:2062446

    6、考试纪律按《澳门新浦新京5197考试工作条例(2007年修订)》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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